(陸)關於印發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科技教育司

 

國衛辦科教發〔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鞏固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發揮重點專業基地引領示範作用,持續提升培訓質量,經商財政部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製定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
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鞏固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持續提升培訓質量,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科、公共衛生等緊缺專業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中西醫並重,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中,遴選建設一批學科覆蓋完整、區域佈局均衡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以下簡稱重點專業基地),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起到引領和示範作用,帶動全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高質量發展。
  二、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作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專業基地滿5年,近3年均招收住院醫師(含在讀臨床、口腔、中醫專碩研究生,下同),近2年均有住院醫師結業。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年限要求。
  2.近3年,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對該培訓基地滿意度高,未出現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或中國醫師協會(中國醫師培訓學院)接到問題投訴舉報,並被查實的情況。
  3.近3年,該專業基地及所在培訓基地接受過省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評估不少於1次,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4.近2年,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的通過率均位於該省份本專業通過率前列。
  5.該專業基地所在培訓基地應當制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期間薪酬待遇發放標準,並將其納入招收簡章,住院醫師待遇得到合理保障。
  6.該專業基地所在培訓基地建立教學激勵機制,將指導醫師教學數量和質量作為績效考核、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的重要內容。
  7.申請重點專業基地(全科)的,需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綜合醫院)全科醫學科設置指導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同等條件優先支持。
  1.該專業基地醫療、教學能力處於該省份領先地位,輻射作用明顯,能夠引領省域內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健康發展。
  2.該專業基地重視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了對教學的激勵機制,將指導醫師教學數量和質量作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3.近3年,該專業基地完成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達招收任務的比例不低於90%。
  4.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培訓質量高,近2年,本專業住院醫師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通過率位於該專業全國排名前25%;近3年,本專業住院醫師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住院醫師”稱號,本專業住院醫師以同等學力申請並獲得碩士專業學位。
  5.近3年,該專業基地負責人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業基地主任”稱號;指導醫師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指導醫師”稱號;該專業基地負責人或指導醫師在省級及以上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學術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
  6.近3年,該專業基地負責人或指導醫師主持省級及以上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教學研究項目;主編畢業後醫學教育教材或專著;獲得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的教學專利;在省級及以上的骨幹師資培訓班、管理幹部培訓班等作經驗交流。
  7.近3年,該專業基地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承擔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命題基地和實踐技能考核工作;參與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政策研究、標準及方案製定;參與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評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題庫建設、年度業務水平測試題庫建設等工作;積極舉辦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培訓班;為貧困地區、革命老區、邊疆民族地區以及省域內其他薄弱地區培訓管理幹部和臨床指導醫師,積極代培住院醫師且代培住院醫師結業考核通過率較高。
  三、遴選流程
  (一)根據國家統一工作部署,符合條件的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向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申報書》(見附件),並提供有關佐證材料。
  (二)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實(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下同),對弄虛作假者不納入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專業基地,按照評價指標組織專家進行評分。各省份按照有關要求進行遴選推薦,遴選推薦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提交最終結果。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委託中國醫師協會(中國醫師培訓學院)組織專家,對各省份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複核,對資格審核不嚴、程序不符合規定的省份,減少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名額,情節嚴重的取消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名額,且將酌情減少下一年度該省份支持名額。經過專家綜合評議,最終提出首批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名單,並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名單以適當方式公示後予以公佈。
  四、政策支持
  (一)對重點專業基地加強基地管理人員、教學主任、教學秘書、指導醫師、考官等教學能力培訓,更新與添置畢業後醫學教育教學和考核設施設備,加強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國內外交流合作,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研究和探索實踐等工作給予適當支持。
  (二)優先遴選重點專業基地所在的培訓基地成為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踐技能考核基地。
  (三)優先遴選重點專業基地成為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骨幹師資培訓基地。
  (四)優先支持重點專業基地參與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政策研究、標準制定、質量評估、專業基地認證和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
  (五)國家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課題、境內外學習交流項目等向重點專業基地傾斜。
  (六)對重點專業基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
  五、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保證住院醫師培訓質量。重點專業基地的住院醫師應當嚴格按照培訓標準完成所有培訓內容,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的通過率應當位於全國該專業的前15%;住院醫師對該專業基地的滿意度達到95% 。
  (二)合理控制招收規模。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根據衛生健康人才培養需求,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定的培訓容量內,優化招收結構和規模,加大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力度,不得超容量招收住院醫師。
  (三)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以及培訓基地制定的相關政策要求,確保本專業基地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外單位委託培訓的住院醫師與本單位同等條件住院醫師薪酬待遇基本一致,並根據考核情況發放,鼓勵多勞多得。
  (四)积极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重点专业基地在建设周期内主持开展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支持的本专业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项目不少于2项;主编出版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紧密相关的专著不少于1本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不少于1项;鼓励重点专业基地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以文章或其他方式加强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本专业指导医师师资标准、培训标准、考核与认证等方面的建设和研究;每年至少承担1项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的骨干师资培训。
  (六)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积极帮助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及省域内其他薄弱地区提高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积极承担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任务,并取得实效。
  (七)积极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或其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和考核有关工作(包括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业理论考核题库建设与实践技能考核等)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任务。
  (八)每年应当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强化组织管理
  重点专业基地要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抓好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地落实,提升专业基地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成为重点专业基地满3年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对评估合格的重点专业基地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对评估不合格的取消重点专业基地资格。

  附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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